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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供销总社印发《关于参与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再生资源行业企业迎来又一发展机遇
发布日期:2019-04-11浏览次数:0
  2019年1月18日,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印发了《关于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行动方案的通知》(供销经字〔2019〕3号),对我省再生资源企业尤其是系统内的再生资源企业又是一个重大政策利好。当前,我省再生资源企业正逐步从“废品买卖型”向“环境服务型”转型升级。省协会希望我省再生资源企业,尤其是各市县再生资源龙头企业要积极做好与当地供销社的汇报沟通工作,要把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自身的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作为重大机遇抓紧抓好。
  省协会建议,我省再生资源企业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当地再生资源产业的特点,找到介入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最佳契合点,并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完善回收利用网络。结合供销合作社回收服务网络优势,推进经营网络向乡村下沉、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构建县、乡、村全区域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形成以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域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二、加快硬件设施建设。对已建成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要着力提升综合分拣处理能力,实现农村再生资源、生活垃圾的就近无害化处置;对在建和计划建设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要做好项目规划和功能设计,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积极承接以县域为服务对象、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服务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公益服务。
  三、加大汇报协调力度。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农业农村、发改、商务、财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供销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认真研究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及项目资金渠道,掌握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对象、重点、形式和资金报程序等,科学谋划项目实施。
  总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总社通知中也重点提出了“大力培育环境服务型龙头企业”具体要求。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再生资源行业整合,推动同业经营企业联合合作,促进优势资源进一步向骨干企业集中,尽快培育形成一批环保型再生资源行业领军企业。
  因而,省协会希望各市县再生资源企业抓住机遇,发挥系统再生资源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谋划好优势资源集中整合,提高企业组织化水平,带动自身业务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优化企业经营格局,拓宽盈利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