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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江苏省城乡 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4-11浏览次数:0
  2018年12月30日,《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13号)(简称方案)正式发布。根据方案,到202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满足需求,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8.5万吨/日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方案提出“江苏将加快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处置项目”,以及“引导各地通过固废产业园建设,统筹布局各类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要求。
  我们认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链条长、吸纳就业能力强,是现阶段垃圾分类重要抓手和实现垃圾减量的必须途径之一。《方案》的实施过程将再生资源体系与环卫体系有效融合的有利时机,这对于我省各市县再生资源龙头企业而言,也是一个难得的政策机遇,是参与公益事业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大好机会。
  各市县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应率先作为、做好站位,勇于靠前、主动向地方政府提建议,谋划好本区域的再生资源体系。供销社传统再生资源网络和社有再生资源企业应站在更高层面发挥作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在全省统一加强合作,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形成合力。当然,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建设运营必须要符合环保要求,积极发展“互联网+”和采取大数据管理信息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施高标准、高效率运作,达到高质量发展的目的,肩负起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保的双重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