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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薛璐璐带队督查江苏商厦资产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23-08-25浏览次数:0
       8月22日上午,省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薛璐璐带队对省物联、商厦物业等社有企业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江苏商厦资产安全管理领导分工负责制,实地察看了江苏商厦社有托管资产及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并就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薛璐璐一行查看了消防监控室、配电房、消防泵房及桔子水晶酒店等重点场所安全设施配备和运营、维护情况,听取了省物联及商厦物业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汇报。薛璐璐指出,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对安全风险隐患检查督促到位,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一丝不苟落实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结束后,薛璐璐赴省物联、商厦物业公司开展安全工作调研。省物联党总支书记、总经理陈健松汇报了省物联资产安全工作及江苏商厦资产包运营管理相关情况;商厦物业负责人汇报了江苏商厦资产安全管理情况及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初步排查出的几个安全隐患问题。薛璐璐肯定省物联在资产安全管理方面思想重视、抓得到位、安排有序、举措有力。她强调,省总社党组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成绩每天“归零”。一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管理,责任到人。要认真学习借鉴系统内外资产安全管理好的办法和经验,对标对表、堵塞漏洞,将工作抓得更精细精准。关键抓好工作落实,管理层要高度重视,执行层要执行到位,工作不能层层递减,要一层一层加强。二要将防火(电)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其次是防范高空坠物,要从小处着手,解决掉小问题,大的隐患即可避免。三要把省总社作为产权人的资产和其他产权人的资产,在安全管理范围、责任、费用等方面分清列明,不能大包大揽。要以解决问题、结果为导向,联合面积及实力较大的业主、产权人共同落实江苏商厦安全工作,承担起相应责任和费用。四要落实“资产安全、资金安全、人安全”要求,规范流程、防控风险。招标、管理、维修等后续各项工作,要遵循规范流程,要经得起监督检查。
      省总社财会审计处副处长肖雨潇;苏合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渊;苏瑞建发总经理王欣,江苏商厦物业公司总经理吴国敬;省物联常务副总经理毛建军、总经理助理刘畅、江苏好庭商务酒店等相关负责人随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