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协会应邀参加《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0-11-24浏览次数:0 次
为贯彻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等七部委令2020年第2号),推进我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有序发展,11月5-6日,由江苏省商务厅举办的《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在南京召开,省商务厅市建处和审批处,省发改委、工信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有关业务处室人员,各设区市和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的业务负责人和经办人,省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现场验收评审专家库专家,现有资质企业负责人等90多人参加会议。省协会应邀参加会议。
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郁冰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调研员宋英杰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政策讲解,邀请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高延莉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进行了解读,省商务厅市建处从制定背景、依据、原则和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详细讲解了《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现场验收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规定》,省商务厅审批处介绍了企业申请资料审核、资质认定书核发等具体工作要求。与会人员认真聆听宣贯和培训讲解,领会政策的相关精神要求。